職災職災~聽起來很嚴重,可是你知道嗎?
只要因為「工作」導致的,其實都可以來申請職災的給付。
職災保險全名是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』,在1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,
原因是藉由制定專法,整合勞保條例的職災保險,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;
擴大納保範圍,把所有有登記的公司行號『員工』,『不論人數』全部『強制納保』!
而且加保的管道很多種~可以在到處都有的7-11使用用ibon機台點選『特別加保申報專區』加保,
也可以在網路申報,手機或電腦就可以操作,連結到勞保局的官網就可以操作,而且不用驗證~我自己覺得這個方式是最方便的
或者也可以在『職業工會』辦理,任何一個職業工會都可以辦理喔,附上職業工會名冊(⬅️請點)給大家參考。
那給付的項目有哪些呢?
- 醫療給付:有分門診和住院,遭遇職業傷病,帶職業傷病門診單(點擊開啟➡️職業傷病門診單/職業傷病門診單)或者是住院申請書,到全民健保特約院所接受診療,就可以免收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費用,而且有住院的膳食費用補助。如果有用到健保給付的特殊材料,還可以享有差額補助。
- 傷病給付:如果因為『執行職務』導致傷病,不能工作以致沒有取得原有薪資,《正在治療中》的人,從自四天起發給傷病給付。這項給付前兩個月按照被保險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100%發給,之後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發給,最長以兩年為限。
月平均投保薪資公式計算:小明的投保薪資在發生職災前六個月為35100,在工作中發生職災,事故發生當月投保薪資調整成38200
(35100x5)+38200=213,700元,除以6個月=35616,所以小明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35616。
★★勞保裡面有很多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來為計算請領的基準,因此我們必須熟知這個計算的邏輯。
注意!因工作導致的傷病,門診復健也可以申請,只要到勞動部認可的機構申請就診,也可以獲得補助。
- 失能給付:因為遭遇職業傷病,經過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進行治療也不能改善治療效果,經過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且符合失能給付標準,可以依規定請領生能一次金或是失能年金。
程度有分為: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%(完全失能)、50%(嚴重失能)、20%(部分失能)來發給。
- 死亡給付:在職災保險有效期間內,因職業傷病導致死亡時,支出殯葬費用的人,可以請領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5個月的喪葬津貼(如果沒有遺屬,就按照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10個月)。符合條件的遺屬,可以按被保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50%請領-遺屬年金;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的人,可以請領遺屬一次金。
遺屬年金條件是什麼?有分為被保人條件和順位條件
一、被保人條件:
1.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死亡。
2.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
3.年滿65歲,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。
二、順位條件:
以下為被保人的~
1.配偶及子女(第一順位)
2.父母(第二順位)
3.祖父母(第三順位)
4.孫子女(第四順位)
5.兄弟姊妹(第五順位)
★★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,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者是放棄請領,後順位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。若前順位遺屬在請領遺屬年金後死亡、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,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。
舉例:如果小明死亡時有配偶、子女及父母,小明的配偶和子女就是第一順位的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,不管小明的太太和子女有沒有符合條件、是不是自動放棄,都不能換小明的爸爸媽媽來請領。
開始領遺屬年金後,假設小明的太太再婚,或子女已成年,就不再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,這時候仍然不能改由小明的父母來請領。
父母可以順位請領的的情形只在,小明死亡時是單身,沒有配偶和子女,此時才能由父母為第一順位請領遺屬年金。
二之1、除了順位條件以外,各順位遺屬還有請領條件喔~
1.配偶要年滿55歲以上,結婚滿一年以上/或年滿45歲以上,結婚滿一年以上,而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。配偶扶養的子女『未成年』或『無謀生能力』或『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』。或者配偶『無謀生能力』。
2.子女未成年/無謀生能力/或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。
3.父母、祖父母要年滿55歲,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。
4.孫子女要受扶養,而且要是未成年/或無謀生能力/或是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。
5.兄弟姊妹也是要受扶養,條件和上面孫子女一樣,只是年齡是在55歲以上。
以上呢,如果沒有達到規定的年齡,可以等屆齡的時候、符合申請條件時再來申請。
職災保險的對象有分強制納保、自願加保和特別加保對象:
一、強制加保:條件是只要年滿15歲以上,受僱在有登記、有稅籍的公司行號的『受僱員工』,就是強制加保的對象,雇主一定要為員工辦理加保職災保險。
像是依勞基法規定的實習生或是建教生,和15歲以上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(臨時工、自己接工作)的勞工(要透過所屬職業工會或漁會),還有年滿15歲以上在政府立案或政府委託辦理的職訓機構(以機構或單位來投保),這些都是準用強制加保規定的對象喔!
二、自願加保:外籍人士(比如說,家庭幫傭、看護或外籍船員)
三、特別加保:受僱於『自然人』雇主的勞工,或者依勞基法45條第4項規定的提供勞務者(未滿15歲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,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務勞務取得報酬未具勞雇關係者),比如像廣告童星、或小雞上工找來幫你搬家的壯丁,都屬於自願加保的對象,可以透過7-11ibon或職業工會等等來加保。
職災保險也是保險,當然也會有計算保費的費率:
勞工職災保險法及保護法在施行的前三年(111年5月1日到113年12月31日),
按照現行的(111年)職災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來計算,各行業的職災平均保險費率是0.20%,第4年起(114年)再依精算結果來調整費率,
也就是說~可能變貴~可能變便宜~~
再來像勞保有投保薪資規定,職災保險也有喔!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總共分為23級,上限是72800元,下限設定在基本工資(比如說112年是26400元,如果113年基本工資調漲,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下限也會跟著調漲)
另外向前面提到的特別加保對象,投保薪資只分為5級,分別是基本工資➡️34800元➡️40100元➡️45800元。
那特別加保的對象,費率怎麼算呢?按現行的(112年)勞保職災保險費率,為是0.09%,適用新制投保薪資分級表。
只是特別加保的費率採用單一費率,就是不計算「行業別災害費率」,僅用「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」計算。
比較要特別提到的是,如果雇用員工人數達到50人以上的公司,那這間公司的行業別費率就會採『實績費率制』,意思就是按這間公司最近3年的職災保險給付總額佔了應繳保費的的總額多少,再加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情形來計算,這個是每年調整的。
所以如果一間公司三年內發生太多次職災,雇主要負擔的職災保險保費會變貴喔~
除了有遭受職災以後給付可以請領之外,還有以下的職災津貼補助:
如果有參加勞保的,但是遭受職災的勞工,在職災的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,並且被退保的員工,可以在職業工會、產業工會加保,繼續參加勞工保險、或者也可以用遭受職災的勞工(被保人)為投保單位,一直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為止。其實也可以在原公司繼續參加勞保,但是這個要看雇主的意願。
那勞工原本從事的是一些經過中央機關指定的有害作業(比如說在合格合法的化學工廠),在勞保、職災保險退保以後,發現生病,經過勞工局認可的醫療機構,裡面的職業醫學科醫師診斷,的確是在保時期因為工作、執行職務導致罹患職業病者,可以申請醫療補助、失能或死亡津貼(舉例來說:礦工的矽肺)
如果是對於未加保職災保險的勞工,在工作中遭遇受傷或死亡,而且無法請領職災保險給付的勞工,可以申請照護補助、失能補助和死亡津貼。
另外像是輔具需求、照護補助等等,都有津貼可以申請。
了解完職災保險的給付內容、納保對象、和可以申請的其他補助之後,我們來搞懂要去哪裡才可以做職業傷病的診療治療、還有通報和申請。
1.我放上有職業傷病診治的全台醫療院所供大家參考https://reurl.cc/Nqx54e---參考資料*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
到以上醫療院所的職災門診掛號,由專責醫師診治及通報,也會依勞工的狀況適時的轉介到合適的醫療機構。
2.發生職災就醫以後,要怎麼申請呢?
可以臨櫃,也可以郵寄
臨櫃申請很簡單,只要到各地勞保局辦理就可以,那邊會請你填寫一張申請書,依要申請的給付不同,會有不一樣的申請書。
但是申請書上面會需要投保單位確認蓋章,所以也可以先上網下載好申請書,都填好資料蓋好章再勞工局櫃檯辦理。
除了申請書要準備以外,還要請醫師開立傷病診斷證明書(如果有住院照護補助要申請,要麻煩醫師在診斷書上記載入出院照護及住院期間須專人照護)
還有相關證明文件,比如說雇主紀錄、目擊者紀錄、出勤請假、領薪紀錄等等,可是為什麼要出勤紀錄呢?
因為如果你在上、下班途中,或是因公外出途中發生事故,比如說車禍,你都可以申請職災保險~
郵寄申請就更簡單了~把上述資料準備好,郵寄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-職業災害給付組,依照申請類別,收件科別也有不同,需多加注意。
職災保險的內容和申請大致上就這樣,目的是在於落實職業災害的預防與重建,不管是勞保還是職災保險的給付,都是屬於社會保險的一部分,
而社會保險是保障我們在遭遇風險時,讓我們本身(傷病給付、失能給付)及家人(失能給付、死亡給付)能夠獲得剛剛好的、基本的經濟生活保障。
剩下不夠的部分,必須仰賴個人商業保險來分擔,至於要怎麼分散風險,你可以和原來的保險服務人員討論,
或者你也可以和【保險萬事通】聯絡。